始終著眼于客戶和社會的期望,
在他們需要的時候提供市場領先的服務。
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的GB/T 36972-2018《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國家標準于2018年12月28日正式發布,將于2019年07月01日正式實施,該標準對推動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電池綜合標準化工作及電動自行車鋰離子電池推廣應用具有重要意義和作用,同時也為電動車用鋰離子電池引領了一條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我國是全球電動自行車生產和銷售第一大國,經過多年的市場發展,人們環保意識的加強,綠色出行的理念深入人心,電動自行車逐漸成為消費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工信部數據顯示,當前國內電動自行車的社會保有量約2億輛,年產量為3000多萬輛。而鋰電池產品占有量僅約10%。。
隨著現行強制性國家標準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即將于2019年04月15日強制實施,新的電動自行車國標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需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Kg,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等。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的執行,在車型結構、重量及相關性能等各方面要求很大程度指向鋰電款,鉛酸電池因其重量過大,加之標準對車輛腳踏行駛能力有要求,所以鉛酸款電動自行車要通過3C認證比較困難,未來電動自行車采用鋰電池是大勢所趨。隨著強制性新國標的勢在必行,讓具備質量輕、容量大、充放電次數多等優勢的鋰電池成為新日、愛瑪、雅迪、立馬、綠源、臺鈴、新大洲、新蕾、綠能、綠佳、鳳凰、小牛、金箭、新本岡田等多家電動自行車企業產品研發的主攻方向。
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與傳統的鉛酸蓄電池相比,在安全性、性價比、互換性和回收處理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此次工信部正式發布出臺的GB/T 36972-2018《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新的標準體系以鋰離子蓄電池為核心,主要從電芯及電池組、附件及部件和電動自行車應用等方面完善優化,以促進鋰離子電池在電動自行車市場中的應用。
GB/T 36972-2018《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主要由國家輕型電動車及電池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星恒電源股份有限公司、山東中信迪生電源有限公司、天津力神電池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超威創元實業有限公司、杭州萬好萬家動力電池有限公司、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蘇雙登富朗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環宇賽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振龍電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大連中比動力電池有限公司、云南能投匯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捷奧比電動車有限公司、深圳市深鈴車業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起草。本標準規定了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的術語和定義、符號和型號命名、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本標準適用于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組(以下簡稱電池組)。
此次同時發布的還有其他幾項相關標準:
1)GB/T 36943-2018《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型號命名與標志要求》
本標準主要由國家輕型電動車及電池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浙江超威創元實業有限公司、上海德朗能動力電池有限公司、優科能源(漳州)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起草。本標準規定了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型號命名方法和標志要求。本標準適用于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
2)GB/T 36945-2018《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詞匯》
本標準主要由上海德朗能動力電池有限公司、國家輕型電動車及電池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浙江超威創元實業有限公司、浙江天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起草。本標準規定了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的一般詞匯。本標準適用于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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